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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工程概述
醫院污水主要來自婦產科、婦幼保健、常規治療的醫務工作人員及病人的正常生活用水,醫療用具消毒、清潔用水以及醫護人員生活區的生活污水,其水質除與普通生活污水相似外,還含有大量病原性微生物,如細菌、病毒、寄生蟲卵、原蟲等,以及重金屬(化驗室、放射科等污水),消毒劑如酚、洗衣房的直鏈烷基苯磺酸鹽(LAS)等有毒、有害的有機和無機化合物。放射性廢水(放射性診斷治療過程排出的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廢水)是致癌、致畸、致突變物質、CODcr、BOD5、NH3-N、SS等,對環境危害大,若不加以處理,這些物質排入水體將對環境造成巨大的危害并長期危害人體健康,甚至引起傳染病的爆發流行。細菌、病毒和寄生蟲卵在環境中具有較強抵抗力,在污水中存活時間久,低溫下生存時間更長,如脊椎灰質炎病毒在4-6℃溫度的污水中能存活93天,而柯薩奇病毒在同樣的環境中能生活200天,所以對醫院污水進行有效處理是防止疾病傳染流行、保護環境的關鍵措施。1996年,國家環保局對《醫院污水排放標準(執行)》進行了修訂,并將其納入國家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于1998年1月1日開始實施,2005年,國家環保總局發布《醫療機構污水排放標準》(GB18466-2005),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,代替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96)中有關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部分,并取代《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》(GB18466-2001),對醫院污水的治理排放提出了比較全面的治理要求,醫院對此特別重視。
根據給排水有關設計依據,結合醫院所做的污水工程經驗,按國家相關的排放標準,對醫院污水處理站設備做以下具體的方案設計,為用戶提供較為理想、投資省、處理效果好的工藝設備。對污水處理設施、設備和工藝進行方案設計,以供各方決策。
二、設計原則
1、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環保的政策,符合國家有關法規、規范及標準。滿足環境保護的各項要求,確保各項指標均達標排放《醫療機構污水排放標準》(GB18466-2005)標準的要求;
2、以保護城市水源,改善城市環境,促進開發共同發展為目的,充分發揮建設該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。
3、選擇穩妥可靠、技術先進、投資省、運行費用低、管理簡單、維修量少、運行靈活的污水處理工藝和設備,確保污水處理站長期穩定運行達標排放。
4、通過設計中的總體優化,采用先進的節能技術,節約能源,最大限度地降低運行費用。
5、選用噪聲小的設備,避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。
6、結合污水處理站的實際情況,在方便施工安裝的前提下,力求各構筑物盡量集中,布置緊湊,節省占地。
1、污水處理站的總體設計包括工藝、土建、電氣設計,不包括處理站外污水收集和輸送管道。
2、污水處理站的設計主要分為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及處置兩大部分,同時避免噪音、臭氣等二次污染。
★ 污水處理
調查研究污水的水質水量變化情況,選擇技術成熟、經濟合理、運行靈活、管理方便、處理效果穩定的方案。
★ 污泥處理與處置
為防止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,污泥須經穩定處理后再妥善處置。